——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们:
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生命财产的安全,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为了让我们远离火灾,苏州市市委市政府自5月5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“331”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,旨在全面彻底地排查整治“三合一”场所、出租房(群租房)和电动自行车充电三类突出火灾事故,确保全市火灾隐患显著降低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现向姑苏区全体学生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十项倡议:
一、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,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配合社区、学校消防管理,积极参与消防活动,坚决制止消防违法行为。
二、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所规定的“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”的要求。规范电动车使用、停放和充电。不违规使用私自改装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辆。电动车充电应使用固定插座,有防止被雨淋、过载保护、短路和漏电保护的措施,并尽可能安装智能安全充电插座。自觉做到电动车“六个决不允许”要求。
三、家中房屋属于“三合一”场所的家长,必须严格按照“八个一律”要求,迅速整改或者督促整改到位;家中有房屋出租的党员,须严格遵守“七个严禁”,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。
四、不要在家中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;不要在公共通道、楼梯、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。邻里之间要相互提醒,及时清理杂物,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。
五、不要卧床吸烟,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。认真教育引导儿童不要玩火,不要燃放孔明灯,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。
六、不要私接临时电线,不要违章使用电炉、“热得快”等大功率电器。安装使用电气设备,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,并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。离家出门前,仔细查看电源、气源是否切断,火源是否熄灭,确保家庭消防安全。
七、不要随意改造燃气用具、供气管道,供气管道的安装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施工;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,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。发现燃气泄漏时,要立即关闭阀门开关,打开门窗,迅速离开现场,千万不能使用明火、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。
八、使用电灯、电炉、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,也不能靠近窗帘、床单、衣被、蚊帐等可燃物,防止引发火灾。
九、爱护公共消防设施,发现擅自挪用、拆除消防器材,以及埋压、圈占消火栓,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,要及时劝阻、制止,并向社区、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举报。
十、积极学习掌握火灾逃生自救常识,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,遇到火灾时要沉着、冷静,不要慌乱和贪恋财物,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。
家长朋友们,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大手拉小手,积极参与“331”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,当好“辐射源”,引导“朋友圈”,传递“正能量”,进一步辐射放大专项行动的社会效应。
葑门片区双塔街道双塔中心幼儿园
2018年5月21日